清朝曾出现类“劳教”机构 杨乃武出狱后被送入
由于保人要担保犯人出狱后不再犯事,一旦再犯,保人要连坐。所以,一般人都不愿做保人。如此一来,关押在迁善所内的大多数犯人,尤其是外地来杭犯事的犯人,也就难以走出牢房了。时间长了,必然要出问题。
据《申报》报道,1900年4月22日(光绪廿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杭州迁善所宽字号牢房犯人毛金魁、徐阿和等人纵火焚烧牢房,趁乱逃跑。此次,宽字号牢房中逃出犯人56名,严字号牢房中逃出5名,有24名犯人没有逃跑。
事后,官方一方面将毛金魁、徐阿和等犯人抓回斩首;另一方面对未逃跑的24人中的23人给予释放,只有圆通寺住持僧指修被转入到宽字号牢房继续关押。
1902年5月5日(光绪廿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夜四鼓时,杭州迁善所再次发生暴狱。严字号牢房押犯王之林、顾阿宕、陈阿有等人,将镣铐击断,打死1名看守,毁门脱逃。因第一次暴狱的教训,官府已在迁善所附近扎下军营。闻讯赶来的官兵当场打死越狱犯人1名,抓获17名,只有2犯脱逃。事后,王之林、顾阿宕、陈阿有三人被拉到清波门外斩首示众。
晚清癸卯科举人钟毓龙所撰《说杭州》,对这两次暴狱也有记载,并说:“其时,杨乃武亦在狱中,然未与也。”笔者推测,钟毓龙所说杨乃武未参与的暴狱,应为第一次暴狱。据《申报》所报道,24人中除圆通寺僧人指修没有释放外,其余已悉数释放。
如此推测成立,则杨乃武在迁善所内被“劳教”的年限约为3年,即1897年5月至1900年4月22日后的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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