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法润武夷检察蓝绘就生物多样性保护新篇章
武夷山国家公园是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又是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国家公园,生态优势得天独厚,被誉为“世界生物之窗”。而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则是围绕建立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的缓冲地带。
邵武市水北镇大乾村、杨梅岭村、邵武市国有林场龙湖场部分区域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境内,水北镇、下沙镇、城郊镇、大埠岗镇、和平镇、肖家坊镇等部分村(居)被列入“环带”中。
近年来,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为核心,充分履行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通过自然资源保护与受损生态修复,促进国家公园及环带地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以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为重点,通过开展打击犯罪到公益保护,再到诉源治理的生物多样性保卫战,切实提高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系统性生态的保护。
成功办理了一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盗伐、滥伐等破坏生物多样性案件,其中刑事案件 71件109人,提起公诉43件70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22人,提起诉讼10件15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松材线虫防控和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建立常态协作保护机制,督促清理涉疫松木545株、保护古树名木235棵;针对近年来破坏生物多样性案件生态环境损害长期未修复的情形,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主管部门修复林地42亩,有效保护了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的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和生物资源保护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化优势,形成多方参与的保护格局,推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生态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先后与邵武市林长办公室、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关于办理涉林案件实施生态修复机制的意见》,现已督促14名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金26.55万元至专项账户。
适用“碳汇”机制办理刑事案件5件,认购碳汇金额24300元,认购碳汇243吨;通过刑事附带民生公益诉讼督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76.05万元、野生动物价值16.72万元、增殖放流70万尾鱼苗;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基于保护重要物种栖息地及其连通性等考虑,邵武市人民检察院从解决当前问题到长远规划,积极探索与武夷山国家公园水北管理站、公安、林业的通力合作,在武夷山国家公园(邵武范围)设立“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基地”,旨在让涉案野生动植物安全、有效回归大自然,同时面向社会提供生物多样性研学和公益保护平台。现涉案缴获的1000余盆野生兰花已在该基地内进行种植。
通过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需求精准普法,三年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普法宣传18次。
开展“法律之翼,护航昆虫之旅”生物多样性保护普法活动。武夷山国家公园境内的邵武市国有林场设立有“中国昆虫学第一营地”,是中国第一家以昆虫学为主题的专业自然科学教育营地,有着“昆虫王国”的美称。
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普法进营地的形式,会同武夷山国家公园水北管理站、公安局等部门,通过法治课堂互动等方式,为夏令营青少年开展生物多样性普法。
开展“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会同林业局、法院等部门在将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现场通过介绍近年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工作成效,以及野生植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讲解,普及了破坏生物资源的生态危害与法律后果,有效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认识,为生物多样性贡献了检察力量。
下一步,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助力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职责,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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